晴隆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员王顺辉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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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8
据晴隆县纪委消息:近日,晴隆县纪委对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员王顺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王顺辉在2016年6月25日至30日参加县委党校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赴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中,其所有培训费用已由县委党校统一支付。而王顺辉培训结束后又在本单位违规报销旅差费1080元。
王顺辉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其行为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晴隆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王顺辉党内警告处分。 (晴隆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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